綠黨黨員入黨辦法�((1996.5.23通過)
一、 本辦法依黨章第二章第四條訂定者。
二、 凡年滿十八歲,認同本黨黨章與黨綱得申請加入本黨 。
(於入黨申請書附註條文:『本人申請加入綠黨基於認 同綠黨黨章與黨綱並願意遵守之。』,申請人於條文底 下簽署)。
三、 黨員入黨得向黨中央或各級黨部申請﹐繳交黨員資料表及入黨費和第一年年費。
四、 各級黨部應將申請者黨員資料表及入黨費和第一年年費轉報中央黨部,由中央黨部核發黨證。
五、 入黨費新台幣八百元整,每參加一個支黨部,年費為新台幣一千兩百元;具學生身分者檢附證明﹐以上各項費用減半。
六、 黨員應至少每年一次參加中央黨部或各級黨部所舉辦之黨員組訓活動。
七、 本辦法經中央執行委員會通過後實施。
第一次修正:
一九九六年七月四日綠黨第十二次中央執行委員會暨評議委員會聯席會議 , 增加入黨申請書附註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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