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黨新聞稿
Green Party Taiwan News Release
日期 : 6 / 17 / 1997
抗議犧牲婦女權益 反對延長立委任期
為了化解修憲僵局,國、民兩黨日前再次協商,達成所謂「七點共識」。這七點共識對國、民兩黨而言或許沒有爭議,然而,其中「婦女參政保障,不分區部份比例為四分之一」以及「立委任期四年」兩點共識,卻是嚴重影響婦女以及全體選民利益的另一次政治分贓!綠黨在此對國、民兩黨提出兩點呼籲:一、婦女保障名額應明訂為當選總額(包括分區與不分區)的四分之一;二、立委任期應維持現狀一任三年。
■ 婦女保障名額應明訂為當選總額的四分之一
國、民兩黨協商後的婦女保障名額,表面上看來也是「四分之一」,但卻只限於「不分區」(委員或代表)的四分之一。然而究竟「不分區」的委員或代表佔總額多少,卻又沒有說清楚。舉例來說,如果依照國民黨版本進入二讀的條文,不分區立委只佔總數的四分之一,分區立委則沒有任何婦女保障名額,於是,婦女保障名額等於只有總數的十六分之一。比現行的十分之一還倒退許多!
因此,針對憲法修正條文中婦女保障名額之規定,我們要求兩黨不要再以模糊字眼企圖瞞天過海,立即通過民進黨進入二讀之修正條文,即:「各政黨當選之名額,每滿四人應有婦女當選名額一名。各政黨於單一選區選舉婦女當選名額未達四分之一時,由各政黨全國不分區之名額補足之。」
綠黨一向主張三分之一婦女保障名額,即使現階段達不到三分之一,我們也在此特別呼籲民進黨,請堅守在野黨的原則,不要讓彭婉如女士白白犧牲!不要為了政治利益,放棄貴黨的四分之一婦女保障名額版本!
■ 立委任期應維持現狀一任三年
我們反對立委任期改為一任四年,因為任期愈短,立委面對民意的壓力愈大,才愈能兢兢業業。例如美國眾議員即為一任兩年,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陳定南也表示過贊成立委一任兩年,如果改為兩年有困難,至少也應維持現狀一任三年,不應擅加延長。
現在主張將立委任期改為四年的最大理由,是要和總統選舉一同舉行,以減少社會成本。但我們認為這個說法根本不能成立,因為若依兩黨原先共識,總統未來可望擁有解散國會權,一旦國會遭總統解散,就不可能再與總統一起選舉,難道屆時任期又要再調整一次?
最惡劣的是,國、民兩黨不但要延長任期,而且是從本屆開始實施。別忘了,民意代表的任期,等於是當初選民投票時與之立下的契約,現在就算要更改契約、延長任期,也應該經過選民的同意,豈能任由民意代表為謀私利而任意修改? (6/17/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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